《无声告白》上课笔记

小说开头非常精彩,是典型的悬疑小说的开头:“莉迪亚死了,可是他们还不知道”。其中浮现出来的一个问题就是,莉迪亚死了,但是她是怎么死的,是谁害了她吗,为什么死了。小说的主角并不是莉迪亚,文中每个人物的形象都非常的饱满,并没有一个单一形象的人,每个人身上的故事线都非常的复杂。

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 是无声告白的英文原版题目-秘密,每个人都是有秘密的

结尾287-288页,“将来发生的每一件事,他想,我都愿意告诉你。”其实这部小说是首尾呼应的,从开头的每件事都不会告诉你到了最后是每件事都会告诉你,不再有秘密。

这本书中的每一个人都在苦苦追求着同一个答案“我是谁”“我的位置到底在哪里”

“湖”一直是一个伏笔,在买房子是湖就是一个伏笔了,妈妈认为这个湖水很浅,但是实际上它是淹的死人的。

全书是有关于基督教的宗教意义在的:莉迪亚的入水其实象征的是基督教中的洗礼,她想要重生,但是她不会游泳,湖水很深,她淹死了。

人物:莉迪亚(主人物),詹姆斯(爸爸),玛丽琳(想要成为医生),内斯(哥哥),汉娜(妹妹)——(李家)

杰克(同性恋),珍尼特.伍尔芙(女医生,单亲妈妈,是玛丽琳想要成为的人-医生)

这里面所有的人都是他者,都是被区别对待的,不光光在社会里面,就算在家庭中也是被区别对待的,所有的人都是传统意义上面格格不入,促使莉迪亚走进水中的就是她想要找到她是谁,她的身上被加注了太多的期望,她跟谁都不一样,她有一个正面的外貌的描写,有蓝色的眼睛,爸爸喜欢她是因为她长得像外国人,妈妈喜欢她是因为她对科学有兴趣,把自己未完成的梦想完全的寄托在她的身上。莉迪亚外貌的描写是和妈妈放在一起的——“母女俩长得很像,你要是用眼角的余光打量,非常有可能认错人:两人都是尖下巴、高颧骨、左边一个单酒窝、削肩膀。唯独头发的颜色不同,莉迪亚的是墨黑色,她母亲的头发是蜜棕色。”“而莉迪亚却公然违抗遗传规律,不知怎么,她继承了母亲的蓝眼睛。他们知道,这是莉迪亚成为母亲宠儿的原因之一,当然,她也是父亲的宠儿。”从外貌上来看,已经是和别人不一样的孩子了。

詹姆斯一直都是被歧视的人,玛丽琳也是不一样的,她嫁给了詹姆斯(最与他人不一样的举动),汉娜在家里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存在,就像隐形人一样,没有人关心没有在意,内斯是走出去的人-他是会游泳的,杰克的秘密在最后才被暴露出来。

结构: ——结构给文章加了很多的张力

  1. 多线条交替叙事(非线性叙事)
  2. 开头设置悬念

 

《无声告白》读书笔记

2014美国年度图书第1名,横扫欧美各种榜单,击败斯蒂芬·金、村上春树、大卫·米切尔等99位大牌作家!“从来没有在美国小说中见过这类故事。

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莉迪亚是家中老二,李先生和李太太的掌上明珠,她遗传了母亲的蓝眼睛和父亲的黑头发。父母深信,莉迪亚一定能实现他们无法实现的梦想。莉迪亚的尸体被发现后,她的父亲内疚不已,母亲则一心报复。莉迪亚的哥哥觉得,隔壁的坏小子铁定脱不了关系,只有莉迪亚的妹妹看得一清二楚,而且,她很可能是唯一知道真相的人……

作者介绍:

 伍绮诗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州长大,父母均为科学家的她,是香港移民第二代。在出版《无声告白》前,她已写作多年,小说及散文作品多见于各类文学期刊杂志。《无声告白》是伍绮诗耗时六年写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故事编排精妙细致,文笔沉稳内敛,一经出版便广受好评,成为2014年度最具实力且众望所归的黑马,不仅跃升为《纽约时报》畅销书,还获得包括美国亚马逊网站在内的无数媒体评选出的2014年度最佳图书。伍绮诗如今与家人一起在马塞诸塞州的剑桥生活。

小说涉及的主题很多,除了阐述莉迪亚的死,同时涵盖了很多深层次的主题:家庭,教育,种族歧视,性别平等,同性恋,这些主题就通过莉迪亚死了这个线索层层推进,在丰富文章内容与升华文章主题的同时不会显得过于臃肿。

在开头的时候作者就插叙的告诉了读者莉迪亚已经死了,但是奇怪的是没有人知道,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的内部却是压力的形成,为了讨好母亲,莉迪亚承受了16岁不应该承受的压力,在想要重新开始的时候意外死亡。

我们终其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期待,活成自己的样子,这是小说传达给我最直接的主题。

莉迪亚的死是个悲剧,我们都为这正值青春年华的孩子的离去感到惋惜,但莉迪亚的死看起来也是必然,她是这个家庭悲剧和矛盾的最终体现者。莉迪亚的家庭是典型的中美结合式的家庭,他的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美国人,也就是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这个家庭的组成充满着悲剧的色彩,种族歧视、人生成就、地位认可、家庭教育等等,即便是玛丽琳不顾一切要嫁给詹姆斯。

詹姆斯对妻子的爱是小心翼翼的,因为他害怕她也像其他人一样因为他的与众不同而远离他。玛丽琳对家庭的爱是沉重的,她迫切地想要与众不同,但她不知道那个她想要实现的梦想是莉迪亚致命的梦魇。内斯对妹妹的爱是默契的,从他推她下水又把她救起开始,只是当他终有一日可以逃离那个压抑的家,他实在难以顾及还在苦海挣扎的妹妹。莉迪亚对母亲的爱是让人心疼的,她只是一个渴望母爱的小女孩,用无条件的应允讨好母亲,最后失去了自我。让人感动的,还有汉娜对所有人默默的关心,她那么可爱,胆小却又聪明,总是能洞察一切,却因为一直被忽视而选择偷偷收藏亲人的东西来表达对他们的爱恋。还有杰克对内斯的喜欢,全都藏在了从内斯后背滑落的那颗水滴里,也只有同样渴望关爱的汉娜才能识别那份卑微又热切的心情。

这些无声的爱原本没有错,不过是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只是当它过于含蓄,可能就会错的彻底。

小说里的每个人固然有其不可理喻的一面,但其实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人,单纯地用自己无声的方式爱着他们在乎的人,只是不那么勇敢而已。

小说最后是个开放式结局,我们欣慰的是在调查莉迪亚的死,这个过程中,詹姆斯和玛丽琳已经渐渐意识到了自身问题所在,而内斯也会逐渐放下对杰克莫须有的仇恨,汉娜意识到生活和以前不一样了,但仍然正常运行。

《复仇》中如何切换视角

“一支素烛,半罐野蜂蜜。他的眼睛现在看不见蜜。蜜在罐里,他坐在榻上。但他充满了蜜的感觉,浓,稠。他嗓子里并不泛出酸味。他的胃口很好。他一生没有呕吐过几回。”全知视角/第三视角,“一生,一生该是多久呀?我这是一生了么?没有关系,这是个很普通的口头语。谁都说:“我这一生……”。就像那和尚吧,——和尚一定是常常吃这种野蜂蜜。”换成第一人称,从外视角转到了内视角,就是因为内外视角的不停地转变让我们感觉这个故事非常的混乱,野蜂蜜之后“我”又变成了“他”,视角又发生了转换。为什么要说蜂蜜呢?和尚这里的描写影射后面放下仇恨,在看混乱的夜的时候,这里的和尚是迷茫的,虽然是一个在复仇的人,但他的内心不是黑暗的。意向运用在小说中非常多的被用到,“他忽然觉得这是秋天,从蜜蜂的声音里。从声音里他感到一身轻爽。不错,普天下此刻写满了一个“秋”。他想象和尚去找蜂蜜。一大片山花。和尚站在一片花的前面,实在是好看极了,和尚摘花。大殿上的铜钵里有花,开得真好,冉冉的,像是从钵里升起一蓬雾。他喜欢这个和尚。”和尚的内心是非常天真温暖的,汪曾祺的描写手法更像诗的语言,意向营造诗般的氛围。

“他在心里画不出和尚的样子。他想和尚如果不是把头剃光,他该有一头多好的白发。一头亮亮的白发在他的心里闪耀着。白发的和尚呀。他是想起了他的白了发的母亲。”这一段特别意识流,从一个想法很快的转到了另一个想法,并不跳跃不符合逻辑,从一个物象带入到了下一个物,白发-母亲。之后描写了乡村的生活,描写了这个漂泊在路上的复仇者在意识混乱的夜中一路走来脑中浮现出来的是乡村中安详和谐的美好景象,他向往的是一种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之后又出现了意向,“想起这个妹妹时,他母亲是一头乌青的头发。他多愿意摘一朵红花给母亲戴上。可是他从来没见过母亲戴过一朵花。就是这一朵没有戴上的花决定了他的命运。”为什么又开始说起花来了?-花拥有象征意义,象征了母亲的幸福,花是美好幸福的象征,因为父亲去世之后母亲再也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从而母亲没有带上的花,母亲对幸福与复仇的执念,直接导致了他对复仇奔波一生的命运。

他一直在说“妹妹”,同时也是象征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渴望。

““我要走遍所有的路。””路是复仇的路,表明了他对复仇荒谬性产生疑惑困惑的矛盾与疑问越来越模糊。

“旅行人”“他”“客人”都是汪曾祺给复仇者的名称,走在复仇路上-旅行人,客人-都是和和尚在一起的时候一起出现的,象征了他内心想要放下仇恨的那一份心情。叙述人称不管是“旅行人”还是“客人”都是他,只不过代表的意思不同,“旅行人”背负仇恨和复仇的使命而“客人”想要放下仇恨,走向光明。

这样复杂混乱的氛围终究是在写他内心的矛盾,困惑和模糊。

禅意-“莲花”-“于是黑暗成了一朵莲花。”,象征了佛教的四大皆空,不要有执着心,要放下。

第一部分的内心独白没有引号,十分的混乱;第二部分的内心独白是有引号的,““这会儿我若是有一口磐,我也是一个和尚。”佛殿上一盏像是就要熄灭,永不熄灭的灯。冉冉的,钵里的花。一炷香,香烟袅袅,渐渐散失。可是香气透入了一切,无往不在。”想要放下仇恨的感召,无往不在。

“剑呀,不是你属于我,我其实是属于你的。”他已经被复仇这个宿命所束缚,剑是复仇的象征。

“太阳晒着港口,把盐味敷到坞边的杨树的叶片上。”这一段是他人生中走过的一切路途。

“你的饿,你的渴,饿后的饱餐,渴中得饮,一天的疲倦和疲倦的消除,各种床,各种方言,各种疾病,胜于记得,你一一把它们忘却了。你不觉得失望,也没有希望。你经过了哪里,将去到哪里?你,一个小小的人,向前倾侧着身体,在黄青赭赤之间的一条微微的白道上走着。你是否为自己所感动?”变成了第二人称,其实是自己内心的救赎的声音。““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他内心的挣扎,不想就这样放下,不想否认之前人生的一切路途一切汗水一切痛苦迷茫。

第三部分的叙事视角都是第三人称叙事,但是第三部分的叙事视角更加客观和冷静,这种客观冷静不带感情的描述,更加让读者体会到复仇。“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仇人。既然仇人的名字几乎代替了他自己的名字,他可不是借了那个名字而存在的么?仇人死了呢?”揭开为什么他那么复杂混乱的困惑,给出了答案。

大部分篇幅都是通过人物内视角进行叙述,作者在文章中有时会有意转向叙述人外视角

我们在文章中能够清楚的听到由叙述人发展出来的声音在概述 在叙述人外视角和人物内视 在第三部分的描写中完全被分开

用复仇者的内视角,主人公的声音的交错描绘出复仇者内心意识流动的混乱与复杂,小说开始由人物内视角进行描述‚复仇者是谁并没有非常明了的展现出来 , 从而烘托出一种疲倦矛盾困惑的复仇心理活动,用复仇者这样的内心独白来加强这种使命感的强度,父亲是谁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复仇者肩上所背负的 ,再凭借叙述突出人或明或暗的叙述声音对读者进 要氛围,转入叙述人外视角 通过复仇者 ,从 而在不知不觉中使读者接受这样 ‛复仇的使命继而行引导和控制 听说过么你们知道这个人么但是 的话语。一个弃仇的结果即使我一生找不到你我 我一定是要报仇的:二叙事视角的转换人物内视角向叙述人外视把复仇 这个使命推向 这一生是找你的了 角的逐步转换,,在复仇显现出荒诞的性质的同时使之 了一个极致 。

文章的主题是:本身文章的第一句“复仇者不折镆干。虽有忮心,不怨飘瓦。” 点出的就是文本的主题,本身的无害推及人的无心以化解仇恨。

意识流,叙事视角的转换,叙述视角的转换是从混乱到清晰的过程,首先我们看到叙述人和主人公声音交错,展现出的是复仇者内心意识流动的交错和复杂,营造出了一种疲倦,矛盾的氛围。文中不断的矛盾和挣扎,让读者可以理解文章最后的弃仇。

《复仇》上课笔记

主题:复仇者不折镆干。虽有忮心,不怨飘瓦。-放弃复仇,面对光明

叙事视角,《复仇》中的叙事视角不停地在变化,不知道是作者在说话还是复仇者在说话。

三种叙事视角:

  • 全知叙事、全职叙述视角、领聚焦
  • 有限叙事、限知叙述视角、内聚焦
  • 纯客观叙事、纯客观叙述视角、外聚焦

复仇 原文

”意识流“小说是西方现代文学艺术中,特别是小说和电影中广为应用的写作技巧。是现代小说的一个重要类型。

  1. 以心理时间结构作品
  2. 注重表现人物意识本身,特点为:具有动态性,无逻辑性,非理性
  3. 以心系人,以心系事。以表现人物的心灵活动为主,化解人物心中郁积的种种情节,很少描写人物的体貌特征

儒家人道主义视角看人看世界,在此文章中,不再是只徘徊在儒家人道主义之间了。整一个《复仇》一长串的心理过程体现了一个放下仇恨的过程。也有人说这篇文章是一片预言性的小说,如果在读者不知道时代背景的情况下读文章,看到的主题会是一个人纠结痛苦,出生之后背负责任宿命的过程,主人公思想的翻滚,一方面想要挣脱仇恨的束缚,是一个弃仇的过程;另一方面来看,是人生来反抗注定命运加注的责任和负担。这部小说既有佛家的宽恕,宽礼,也有道家的放下。

将小说分成四个部分。

  1. 开头到”这是一条线的尽头了,再往前没有路了。“-意识混乱的夜
  2. ”他阖了一会眼。他几乎睡着了,几乎做了一个梦。“到”万山百静之中有一种声音,丁丁然,坚决地,从容地,从一个深深的地方迸出来。“-旅行人的梦和客人的夜
  3. 一直到”他为自己这一句的声音掉了泪,为他的悲哀而悲哀了。“-复仇的原因
  4. 到最后-复仇的消解

故事内容梗概:《复仇》讲述了一个身负杀父之仇的旅客到一个寺庙中借宿的事情。作者以这个复仇者的角度展开描写。细腻的刻画了一个独特的复仇者形象。小说开始就对和尚进行了细致的描写,由和尚交待了小说的背景。其中采用想象与现实结合和插叙的手法,来表达复仇者的内心和事情原委。故事中的复仇者身负杀父之仇,却有着纯净的内心,对仇人和父亲只有一个概念,完全没有感情,却用一生的时间朝着复仇这个虚无的目标坚持着。故事结构巧妙,通过复仇者的想象和与和尚的对话,层层深入复仇者的内心,迫使复仇者直视内心的矛盾。最后复仇者选择放下仇恨,面向光明。

”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复仇者和仇人的儿子(另一个复仇者)见面了,“和尚的手臂上赫然有三个字,针刺的,涂了蓝的,是他的父亲的名字!”复仇者爸爸的名字和和尚爸爸的名字都在各自的手臂上。而光照进来,表现了他们真正的放下了仇恨。

“  忽然他相信他的母亲一定已经死了。”母亲在文章中是一个束缚,是一个复仇的使命的束缚,在意识流中是矛盾的,一方面是报仇的推动力,是一种束缚,一方面是向往的慈爱与温暖,在这里表现出来的是放下了仇恨。

复仇者已经很老了,老和尚就是复仇者,一生都在复仇。

读过《大淖记事》,请论述作者使用何种手法营造氛围并取得了何种效果?

《大淖记事》中充满了:

留白的写作手法-并不把故事详细具体的讲出细节与枝枝叶叶,故意空出一段时间,却留给读者充分的想象空间,让读者自己想象接下来或者在这时间段内发生了什么事-“拨开巧云家的门的,就是这个号长!号长走的时候留下十块钱。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有的,就轻手轻脚,走进一家的门外,咳嗽一声,随着,走了进去,门就关起来了。”在两个例子中,作者都留下了一段空白时间,门关起来后发生了些什么,作者并没有告诉读者们那些细节,但是其实读者们都心中有数,这也应征了读者被提供了想象的空间,并且在不经意之间已经意识到并且开始思考想象,使文章不乏味,更加生动,氛围更加活跃,也突出了要表现大淖的美。

上帝视角-作者撰写全文,但是自己却处在文章之外,以全知视角(上帝视角)观看全局,描写了巧云和十一子双方的不同心理活动,出身局外使文章饱满详细。

童趣-汪曾祺写文章有一种童趣,以“儿童视角”写文章,不加任何道德滤镜,更显出大淖地方的风土人情,人们的质朴纯真。大淖的人是美的,没有勾心斗角,卖力气简单了当的自由生活着。““你要我说么?”“不要。”“我知道你不要。”“你值么。”“我值。”“十一子,你真好!我喜欢你!你快点好。”“你亲我一下,我就好得快。”“好,亲你!””使用儿童般的口吻让人并不觉得十一子被打非常的悲惨,反而充满甜蜜,让读者感受到巧云和十一子之间关系的亲切亲近。

白话古文:有节奏感,雅致之味,使用短语,非常雅致:“他长得挺拔厮称,肩宽腰细,唇红齿白,浓眉大眼,头戴遮阳草帽,青鞋净袜,全身衣服整齐合体。”

《受戒》上课笔记

《受戒》是倒序这来写的,文章开头就是已经出家四年了-不同小说的叙事手法

文章中地方的和尚特别的世俗化,可以吃肉,可以娶老婆,可以是花和尚可以骂脏话,跟《大淖记事》中大淖中人们的性格人格和生活都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读到开头之后,读者拥有了期待,而在之后的阅读中有很大的反差,从而充满了张力。“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定会觉得出家了的人不会破戒不会有女朋友等等,但是之后的故事,明海与英子在一起,各种破戒,与题目名字起反差,实际上故事讲的是破戒。

环境与氛围的营造,除去环境与氛围营造,文章不复存在。“小说是一棵树”,既然是一棵树,就会有枝枝叶叶,再写散文时,汪曾祺散漫自由轻快,就像树的生长一样,自由不受束缚,情节淡薄,如果除去环境和氛围,文章会变得枯燥无味,两三句话就讲完了,就像一棵树一样,如果没有了枝叶,树会显得单调异常。全文带来的感觉是自由,淳朴,充满朦胧的爱,非常的轻逸,语言风格也十分的轻逸,一丝丝的沉重都没有。

为什么汪曾祺会写这样一种轻逸的小说?为什么要营造一种桃花源一般的氛围?

-当时的社会背景是不平安的,不太平的,当时盛行的小说与情感都是愤恨的,激进的,而汪曾祺想要表达的是对生活的一种别样的态度,人生不只有悲伤和消极,还有美好和太平的。

《受戒》描写的是汪曾祺本人初恋的感觉。

“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赵,是因为庄上大都姓赵。叫做庄,可是人家住得很分散,这里两三家,那里两三家。一出门,远远可以看到,走起来得走一会,因为没有大路,都是弯弯曲曲的田埂。”画的感觉已经出来了。“庵,是因为有一个庵。庵叫苦提庵,可是大家叫讹了,叫成荸荠庵。连庵里的和尚也这样叫。“宝刹何处?”——“荸荠庵。”庵本来是住尼姑的。“和尚庙”、“尼姑庵”嘛。可是荸荠庵住的是和尚。也许因为荸荠庵不大,大者为庙,小者为庵”连“庵”的名字都能够叫错,庄严宗教严肃的感觉已经被淡化了,庵里的和尚在开头就看出了不正经的感觉,世俗化的感觉已经出现了。所谓的寺庙的刻板印象早已被淡化,这个庙这个庵有了一丝烟火气。这段描写马上让读者感觉到了轻松。

“他的家乡不叫“出家”,叫“当和尚””这句话给人的感觉是和尚变成了一种正当的职业,“他的家乡出和尚。……”列了一大堆的职业,一下子就把和尚这种脱俗高高在上的地位给拉了下来,与世俗相关。“有的地方出婊子,他的家乡出和尚。”和尚和妓女联系在了一起,体现世俗,清规戒律和开放野性进行了对比,把和尚当成了世俗普普通通的职业。这跟其他的职业完全没有区别,“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拜梁皇忏,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期待值很高-吃饭和攒钱。给后文庙里的生活,与明海和小英子之间的爱情故事坐下了铺垫埋下了伏笔。“格当嘚——””当地的方言在整篇小说中出现了很多次,对整个文章氛围的塑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当地的烟火味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他舅舅给他相了相面,叫他前走几步,后走几步,又叫他喊了一声赶牛打场的号子:“格当嘚——”,说是“明子准能当个好和尚,我包了!”侧面描写了明海-明海长得好,声音大,聪敏记性好。“村里都夸他字写得好,很黑。”-这句话说的是明子的字,但是实际上描写的是村里的人淳朴朴实,语言通俗易懂,这里的描写非常高明,语言朴实简短,但是村民朴实淳朴的性格特点人物形象就这么跃然纸上。

“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前文是全知视角,但在这一句视角转换成了明海的视角,(上帝视角变为内视角),从少年的眼里看到了英子,第一次见面看到英子的时候。“蹲”“剥”非常的有动态,江南水乡的画面感一下子就有了-也是第一次谈到了水。把世事,现实用水隔开。

英子先和明海说话,明海开始并没有说话回答,比较含蓄胆小,而英子性格相反,活泼开朗大方,有一个鲜明的对比。英子打从头就没有把明海当和尚,并没有脚踏明海,而是明子(在家的名字)。“小英子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明子从开头就很听英子的话,小姑娘吃了一半的东西扔给他他也吃。在这之后,水的意向又出现了-“ 大伯一桨一桨地划着,只听见船桨拨水的声音:   “哗——许!哗——许!””水乡温柔安静的感觉就这么出来了,让读者“听”船桨拨水的声音,突然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

“打谷场”与庙扯不到一块去,但是却又出现了,更加显出庙的世俗与烟火气。

 

“这家人口不多,他家当然是姓赵”这一段赵家出场,用了比喻和白描的手法:“赵大伯是一棵摇钱树,赵大娘就是个聚宝盆。”生气勃勃,非常富于生气和农家的快活自由美满。家庭欣欣向荣。

《受戒》阅读笔记

《受戒》作品描写了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女小英子之间天真无邪的朦胧爱情故事,蕴含着对生活,对人生的热爱,洋溢着人性能够和人情的欢歌。

文章开头就告诉了读者”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在刚开始的时候就告诉读者主人公和主人公的背景生活,并且从中可以看出作者在之后的篇幅中要用大幅笔来描写寺庙中的生活模样。如果把《受戒》和《大淖记事》的开头相比的话,《大淖记事》中在前三篇描写的是大淖的风土人情画,而主人公出场的比较晚,《受戒》中则在一开始就表达了一切。

《受戒》全文用第三人称的口吻来叙述,但作者又不时变换叙述角度,这样使得作品在单一统一中又富有变化,人物在不停的变换,而在这样的变幻中变得生动活泼,小说更加显得有趣生动。小说《受戒》的题目在文章最后才出现,通过小英子的角度来写出,可见其实《受戒》这个题目在文章中并不是文章中枢或中心。小说之中不断插入不同的内容,“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拜梁皇忏,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他平常可是很规矩,看到姑娘媳妇总是老老实实的,连一句玩笑话都不说,一句小调山歌都不唱。”虽然有很多不同的内容穿插在一起但是文章内容并不显得很突兀不连贯反而更加的有趣自然。

文章中间会时不时穿插孩童般的手法,如同《大淖记事》一样,汪曾祺善于运用孩童般的手法来写作,有些片段像流水账一般,但是并不无趣,“小和尚的日子清闲得很。一早起来,开山门,扫地。庵里的地铺的都是箩底方砖,好扫得很,给弥勒佛、韦驮烧一炷香,正殿的三世佛面前也烧一炷香、磕三个头、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敲三声磬。这庵里的和尚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明子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然后,等当家和尚,即明子的舅舅起来,教他念经。”《大淖记事》中也有同样的手法““他们打你,你只要说不再进我家的门,就不打你了,你就不会吃这样大的苦了。你为什么不说?”

“你要我说么?”

“不要。”

“我知道你不要。”

“你值么。”

“我值。”

“十一子,你真好!我喜欢你!你快点好。”

“你亲我一下,我就好得快。”

“好,亲你!””

简单清新的故事情节

小说没有什么特殊的故事情节,作者将散文笔调和诗歌的意境营造手法引入小说创作,以纯朴淡雅的语言、自然洒脱的笔调,诗意的平铺直叙了一幅优美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女子西走英子的初恋被作者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如梦,文中还插入了大量的五行八作的见闻和风物人情、习俗民风。

诗意自然的风格特色

《受戒》中的景物环境描写表现了意境美,具有一种清新独特的田园抒情风格,这种风格的形成,是由于《受戒》在文体风格上,追求小说与散文、诗歌的融合,淡化情节和人物性格心理。文中有几处画面的描写使情寓景中,情景合一,明 子看到英子走后的一串脚印,而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风俗化的语言风格

受戒》是以汪曾祺的故乡苏北水乡为背景,《受戒》中语言表现出风俗化、口语化和美文化,使小说的地方色彩更加浓厚:

文中 描写荸荠庵和和尚们时用了具有地方风俗化的语言。介绍荸 荠庵时,门上的对联是“一花一世界,三藐三菩提”这正是 和尚念经的佛语,而三师傅仁渡唱情歌时,还唱了安徽情 歌,具有更加浓郁的风俗化。口语化体现在人物的对话中, 例如:“要死了,儿子!”“ⅹ妈妈的,又输了”

作者没有任何避讳,而是真实地反映出人物的性格特 征,也是对人性“真”的体现。美文化从最后一段看得最明 显,“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颇有宋词的 味道。

《受戒》中作者的写作意图在于表现一种人性美,人性的善是世间最美的音符,是世间生命的精髓,这种美没有国界,没有年龄限制,也没有男女、平凡人和佛家弟子的限制,是人就会对生活有需求,对世俗有渴望。《受戒》中的荒唐故事是美,是人性美,是健康的人性美。正如汪曾祺在文章写成之后所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和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知乎对于《受戒》深层理解

《大淖记事》 叙事手法/语言风格

汪曾祺在《大淖记事》的创作中如何运用独特的叙事手法与语言风格把一个俗套的故事讲得清新脱俗?

-汪曾祺的语言简练,不拖沓不油腻,汪曾祺自己说“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他写作结合着自己的人生阅历,极擅长用最简单的语言写人物,写美食,说感情,甚至在写文章的时候不加任何形容的语言,但他的作品中文字却往往能使人感同身受,身临其境。在《大淖记事》这篇文章中,作者在开头大量描写了苏北水乡的风土人情画,在一开始就用写景色写人情来拉近读者和作品之间的距离,让读者产生对场景的熟悉感,从而更好地衔接故事中产生的不同情感。这也是写文章需要注意的“烘托气氛”,气氛烘托好了,文章也就有看头了。

人物描写饱满丰富,看不出来空缺。写文章中汪曾祺非常重视人物,他把人物作为主角放在小说的主要主导位置,从而读者不会偏离主题,只理解文章的字面意思而感受不到文章想要表达的情感和主题;在文章中每一个人物都是一样的存在,虽然角色塑造,人物性格形象等等会有大不同但是他们在文章的整个撰写的过程中都是平起平坐的,没有什么着重描写一个人,轻描淡写另一个人物,在《大淖记事》中,每个人物只要是出场了就一定会代表着一定的意思,作者在写作时把自己的感情和人物融合在了一起,当写文章时有一种“我就是书中的主角,我写的是我自己的人生经历”的感受时,便可能使作品发挥的炉火纯青,人物描写的才会更加的真切。再说回气氛的烘托,气氛的烘托可以更加突出展现人物形象的魅力,如同文章中十一子给刘号长打了个半死不活,就快要不行的时候,全村上下的人帮忙,还给十一子灌了尿碱汤,那时作者不知怎的写了一句“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

作品在结构上,并不同于作者的其他小说。前面的部分都是风土人情,到了第四节才出现人物。-从环境描写中推出人物。仿佛整个文章被写的非常的松散,毫无紧张的气氛,但这就展现了作者文笔的功力,前三节并不是乱七八糟,无聊的片段,景色的描写节奏匀称,稳当。散文是形散而神不散,用在这篇小说的结构上倒是再恰当不过了。“意向叙事”在文章中的运用也是十分的巧妙,它也是在氛围的烘托上起了一定的作用。

 

 

《大淖记事》读书笔记

《大淖记事》是汪曾祺写的回忆性的小说,文章描写了巧云和十一子之间的生死恋,主题表达了真善美,运用了常见的大团圆的美好结尾。其中用的是全知叙事,使用了第三人称,不是纯客观叙事的原因是其中用了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描写,而在纯客观叙事中是没有心理活动描写的。在小说中中花了很多时间描写的是环境,但是真正通过氛围象征描写的是当地的风土人情和各个不同身份的人的生活背景等。

文章写得非常清新,把一个俗套的故事写的不落俗套非常清新,因为他独特的叙事方式

刚开始就描写大淖,前面三章就描写了环境,汪曾祺是在搭建舞台,舞台的中心就是大淖这片水,在这之后人物就出现了。

舞台幕:

  1. 情窦初开
  2. 英雄救美
  3. 罪恶占有
  4. 沙洲幽会
  5. 恶魔逞威
  6. 沉默抗议
  7. 恶人受惩
  8. 爱情成果

主题:

1:美

  • 自然美:文章前段描写了大量的自然美和风土人情
  • 人情美:那些人生活比较自由和独处,没有受到三纲五常的,没有受到天性束缚的自由快乐。“姑娘像男人一样,坐下来两腿叉的很开……”,女性本身的淳朴与自然,反映出了当地生活得很自由不受当时时代的封建的束缚。/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深厚,互帮互助,善良“东头的几家大娘,大婶杀了下蛋的老母鸡,给巧云送来……来看望十一子,把平日里的感情热情和好心都表露的出来”/十一子和巧云之间的爱情,纯洁忠贞的爱情。
  • 女性主题:女挑夫,巧云-整个人人物的塑造都是要表女性主题,她是一个坚强独立勇敢忠贞的女人,她还乐观,不为世事所难而内心倒塌,即使被刘号长侵犯,却也没有哭,也没有想过自杀,却想着“人生在世,总有那么一遭”,只是人不对。“她记不得妈的样子,只记得妈用一个筷子头蘸了胭脂给她点了一点眉心红。她拿起镜子照照,她好像第一次看清楚自己的模样。她想起十一子给她吮手指上的血,这血一定是咸的。她觉得对不起十一子,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事。她非常失悔:没有把自己给了十一子!”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却也并没有雪上加霜的难过。
  • 社会底层的人:正是这些社会底层的人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才是自然美和人性美-锡匠和挑夫。

作业一:如何用艺术手法营造氛围(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

作业二:小组讨论-演讲

  • 作家作品背景
  • 主题
  • 艺术手法-结构/叙事方式/语言
  • 人物分析(选一个人物进行人物分析)
  • 自我感想

《魂归》-笔记

“喂──今天好吗?心经写了吗?”
“太久没写字,很多字都不认得了。”
“试试看,妈妈,你试试看。”

-爸爸已经不在了,妈妈也已经失智了。

文章开头介绍了背景,爸爸去当兵的背景。而年龄的十六岁和七十年后是相互呼应的。

第三段的描写用了白描的手法,体现了家乡生活环境的恶劣。“为什么要写出两个挖土的人?”其实两个挖土的人的工作和生活体现了,如果父亲当初不离开的话,这样艰辛痛苦的生活就会变成是父亲所经历的,没水喝的也会变成是父亲的生活。十六岁时,他去市场买菜,看到有人当兵,他就跟着走了,这是命运对父亲对所有人的捉弄。即使工作辛苦,但是赚的钱却非常的少,可能还会碰到沼气,非常危险,但是为了生活,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

下一段的背花圈,开始描写父亲的葬礼,“花圈都是纸扎的,金碧辉煌,艳丽无比”,明明是很光鲜亮丽的描写,但是却显得更加的凄凉悲惨,描写的人们都是灰头土脸的辛苦日常,但是花圈的出现显得更加凄凉,花圈很轻,不管这个人生前做了多少好事坏事,到了死后所做的一切都是很轻的,生命就像一个纸风车,风吹你就动。“你跟着他走到屋后,空地上已经围坐着一圈乡人。母亲也坐着,冰冷着脸。像公审一样,一张小凳子,等着你去坐下。”文字中描写的就像是批斗一样,隐射出了乡人并没有从历史中离开,虽然父亲离开了,去当兵离开了故乡,中国经历了各种的变故,而父亲没有经历这些,与乡人的经历有了阴差阳错的不同,虽然父亲现在回来了,但是他和乡人没有共同的情感,有截然不同的生命历程。如果父亲那天不去买菜,那么父亲也会是乡人中的一员。表达的非常的有画面感,文字非常压抑,“大哥是被历史绑架的长子”,绑架两个字体现的不是乡人的说法,而是又一次点题,身不由己,体现了命运的捉弄,文章到现在显得有些冰冷。

准备要下葬了,虽然父亲背井离乡,死后才回到了家乡,在龙应台回家之后,听到下葬时需要跟随的文化传统,感到有些意外,仿佛自己是个异乡人,并不理解家乡的传统。“女人蹲在地上洗菜,本来大声喧嚣的,现在安静下来。一种尴尬又紧张的气氛,连狗都不叫了。看起来辈分最高的乡人清清喉咙,吸了口烟,开始说话”很多声音声响的描写,有了喧嚣的感觉,“狗都不叫了”才能突然体现出安静下来以后这种尴尬的气氛,清喉咙给这个紧张的气氛又增添了一点紧张。“我”对这些想人文化传统的不理解,而不仅仅是我紧张,所有的乡人都觉得紧张。“我”和父亲对于乡人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更加体现了父亲人生与乡人们的截然不同。

“如果他十六岁那年没走,他就是这些人的伙伴了。”再次点题,也描写了向人们的外貌描写,黝黑的,劳苦的,生活不易。运用了排比,继续在营造那种紧张的气氛,“十几张脸。”乡人觉得这是道理,因为这对他们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礼节和传统,乡人是非常传统的,老式的。“我”想要亲自带父亲的骨灰上山,这是一个讨价还价的感觉,“清朗的眼睛”面对着“古老的眼睛”,在讨价还价之中,龙应台更加理解了父亲,父亲深厚的文化,但是她并不能完全妥协。所以她才会说,想要在古老的眼睛中看到父亲的神情,其实是她想要在古老的文化之中找到父亲的感觉。“我”想要找到在家乡的归属感,和乡人们的同意。

司仪在念湘楚之音的时候,是传统的表达,在真正去听的时候,龙应台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因为湘楚之音而眼泪决堤,在眼泪决堤的时候,前面有一个对比“一滴眼泪都没掉。”所以来到这里,一滴眼泪都没掉然而之后泪如雨下,眼泪决堤。开头时说干旱,两个多月没水了,但是却在“今天”下雨了,虽然不是魔幻的故事,但是却在环境描写之中同样描写出了传统的感觉,哀伤的感觉,天灰灰的,然后又有了湿润的雨意。“魂兮归来,反故居些”父亲的魂终于回到了故土。父亲离乡多年,身上带有了故乡之情风俗已经慢慢淡化,父亲在他乡找不到他的习俗和文化,与下文中父亲的口音也有了呼应。“此时此刻,你方才理解了他灵魂的漂泊,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何以为《四郎探母》泪下,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是真的回到家了。”此时此刻,龙应台才真正的明白-顿悟。深深体会到了父亲感到的惆怅和孤独。但是父亲的孤独是命运的无常造成的。父亲那一代人被命运这样推着走,被推到了另外一个时空里,有一种时空措置的感觉,贯穿全文,龙应台对于父亲的另外一个重点就是,父亲对家乡的深深的乡愁,父亲对家乡故土的思念都是一样的。龙应台又用了排比,“此时此刻”“此时此刻”“此时此刻”,有一种阴郁的感觉。整篇文章中的最点题的部分就是这一段:

“当他说闽南语而引得人们哈哈大笑时,当他说北京话而令人们面面相觑时,他为什么不曾为自己辩护:在这里,他的楚音与天地山川一样幽深,与苍天鬼神一样宏大?司仪的每一个音,都像父亲念《陈情表》的音,婉转凄楚,每一个音都重创你。此时此刻,你方才理解了他灵魂的漂泊,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何以为《四郎探母》泪下,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是真的回到家了。”

父亲不仅仅是一个个体,而是一代人的特点。1949年,国民党到台湾的人数有120万人,这些人都是背井离乡,这是一代人整体化的乡愁,是一代人的哀伤和孤独。文化是靠人来传承的,而人是用故事,礼节,唱,说,来传播文化的,“繁文缛节”便是这个意思。中国人说“礼乐传承”,礼就是仪式感,生活中的仪式感=利;乐=声音,韵律勾起人的乡愁。

“十六岁那年两个人一起去了市场,一个走了,一个回来。”回来的那个人“戴着蓝布帽,穿着农民的蓝布褂,佝偻着背,铿锵铿锵吹打而来”,蓝色-乡人的意向。老照片中,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所有人穿的都是灰蓝灰蓝的衣服。中国社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都穿的是一样的衣服。下一段跑田埂的描写中,有气味,颜色,动作,声音的描写,所有的一切合并起来营造出了这样的氛围,而这一段读起来并没有那么的悲伤,却有一些喜庆的感觉,因为她已经理解了父亲,父亲已经回家了,颜色多了,动起来了,气氛不尴尬了。妈妈现在已经有一些失智了但是却依然坚持着走完两公里的路

“到最后一个路口,鞭炮震耳响起,长孙跪在泥土中向村人行礼,在烟雾弥漫中,你终于知晓:对这山沟里的人而言,今天,村里走失的那个十六岁的孩子,终于回来了。七十年的天翻地覆,物换星移,不过是一个下午去市场买菜的时间。”有一种物换星移的时光错乱感,再次突出了命运的无常,首尾呼应,70年后,16岁的少年终于回家了。最后的蜥蜴,和茶花,与前文的《关山难越》呼应,让人更感悲伤。这里的茶花是茶树开的花。漫山遍野的一片白花也是在为父亲送行。

整个《魂归》的画面感是非常强烈的。文章的线索是(一个事儿)可能是一个意想,是一个人物或者时间的发展,可能是事件的形象,可能是一个情感的变化,亦有可能是事件的顺序和空间的顺序。-给父亲送葬